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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坡村村规民约
发布时间:2022-02-14 15:45:03

为提高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村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村的统一规划和调整,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村民建房必须服从本村规划,并按照规定程序申报,在领取《建房许可证》后,按批准的地点和面积施工建房。

三、学龄儿童和青少年有依法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其法定监护人应保证子女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

、认真遵守户口管理规定,出生、死亡要及时申报和注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管理部门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或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

、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丧葬大操大办。

、严禁吸毒、贩毒。任何人不得以各种借口煸动群众到机关、学校、企业、村民委员会办公地、他人住宅起哄捣乱、闹事、制造事端,不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积极配合完成重点工程、平安创建、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任务。资源属于集体所有,严禁个人非法采取,采伐山林、挖土采石、开采矿物资源、乱搭乱建和私自建房等均属违法行为。

             十、积极开展文明新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随地吐痰;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等应定点堆放。

           、村民各家各户门前院内要保持清洁,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废弃堆积物,禁止在公共场所乱扔乱倒垃圾和渣土及污水直排,做好垃圾分类。

          、村内兴办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所需筹资筹劳,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三、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出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责令其恢复原状或作价赔偿;

4、取消享受或者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十四、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评获“先进、文明户”等荣誉称号。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本村规民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十七、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