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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村财务管理制度(新)
发布时间:2022-07-27 09:49:08

浮山村财务管理架构及职能

一、浮山村财务管理的职能

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管理和经营农村集体经济活动、管理和服务农村社会事务,具有双重身份的一级政权组织。在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最高权力机关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决定村经济、财务和社区管理中重大事项。对直接归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的过程。主要包括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帐务处理程序、建立民主管理机制等。

二、浮山村财务管理架构:财经负责人1名,下设3个岗位:报帐员岗位1名;出纳员岗位1名,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1名。

1、财经负责人岗位职责:受村(社)授权,负责管理本村(社)财务工作;经村(社)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村(社)签订协议、合同。组织落实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检查、考核工作;主持召集财务工作会议,负责审批本村(社)日常开支。村级集体组织法定代表人是村级财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也是集体资金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本村的会计工作、资金管理和相关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报账员岗位职责:做好票据的领用、保管和核销,及分管章证的保管,对保管的票据,应造册登记,并接受检查。负责日常收支业务凭证的填制及收入、支出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合同管理等工作。负责登记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辅助帐簿,做好本村财务公开工作,及时和出纳员向镇委托代理中心报帐。对会计委托中心移交来的往年的财务档案、会计凭证等进行归集保管。

3、出纳员岗位职责:负责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和支票。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不真实、不合法、违背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有权拒绝付款。对本单位各项支出业务,必须确认其支付凭证有效,以及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两笔会签)齐全,方能支付现金,切实把好审核关。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严格财经纪律,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准时结报现金、银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结,接受会计员核对。及时和报帐员向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报帐。协助报帐员做好本村财务公开工作。

4、 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基层民主自治的群众监督组织,监督村务决策、执行、公开,监督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下设监委会主任一名,成员若干名。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本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

(二)、参考制定本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三)、定期检查审核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四)、否决不合理开支;

(五)、监委会主任行使“两笔会签”权力。

浮山村财务管理内控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内部运行程序,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村委会及以下各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村、社)。

三、经联社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组织,经登记后,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四、本村、社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民主公开管理。要坚持把资金主要投放在有经济效益的生产、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改善公共福利设施、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上;坚持自力更生、勤俭节约的原则,坚决反对将集体积累铺张浪费、分光吃光的行为。

五、本村、社财务工作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管理,服从农村集体经济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 工作职责

六、浮山村财务管理实行村书记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七、浮山村工作中重要事项,需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书面报送镇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

八、村委会要支持财务人员履行工作职责,确保财务人员正常行使其权利,并经常向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本村及其所辖各经联社的财务收支及制度执行情况。违反财务制度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在工作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保护集体经济利益,维护本村的稳定团结。

第三章 内控建设

十、浮山村村委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内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行政权力。

十一、在村财务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农村财务管理政策执行、保障本村社会和谐稳定。

十二、组织村委会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践行“中国梦”,经常性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十三、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按照镇财政所和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分析研究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确定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自觉执行“八项规定”和工作纪律。组织实施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高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第四章 预决算管理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

十四、预决算管理: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坚持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由本村()

班子讨论提出,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决算结果报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十五、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严格执行村帐镇管,由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代理记帐,村(社)各设报帐员1名、出纳员1人,村(社)银行帐户统一预留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员印鉴;村(社)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及业务人员私章实行分开管理,各自保管使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现金、银行存款收支结算和民主理财工作;报帐员填写月份收支情况表,交村(社)财经负责人和监委会复核、签名,报送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记帐。

第五章 货币资金管理及收支管理

十六、实行帐款分离管理,村集体的现金、支票、印鉴、存折、存单、有价证券等必须专人分开保管,并做好使用登记,严禁由同一人保管收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不得由同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村集体经济组织只可开设一个基本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专户和财政专户外,原则上一般不准开设其他专用或临时账户。所有收入款项,必须先缴存上述账户后方可按规定程序使用,不得坐支。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设立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对货币资金收支进行序时逐笔登记。

十七现金管理现金由出纳员负责管理,上级拨款的领取由报帐员或出纳员办理;库存现金规定限额为5000元,超过5000元时应及时存入银行基本帐户。对于大额支出(含专项支出),由村(社)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填报大额支出申请表,报驻村领导审核同意后,并附送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交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会计员审核并办理支付手续。财务要做到日清月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设帐外帐,不准以集体名义为私人或其他单位贷款,不准以集体财产为私人或其他单位作担保抵押,不准私自把公款借贷给单位或个人,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接待客人,不准用公款外出旅游,不准用公款搞迷信活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十八、收支管理:本村(社)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及统一印制的“揭阳市揭东区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开具。所有收入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收款票据,并及时登记入账。严禁个人自收自支,非财务人员不得经办财务收支事项。

十九、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支出票据必须做到:有事由 、有经办人、有证明人、有审批人、有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章、有村(社)公章,出纳员对合法合规且手续齐全的票据予以登记入账,否则出纳员有权拒收。

二十、各级各部门拨款及村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支出应尽量减少现金支出,能转帐的必须转帐;支出票据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结报,凡支出发生后一个月内不结报的票据,无特殊原因不得再审批报销。

第六章 固定资产制度

二十一、固定资产的购置、新建设投资项目审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金额超过(含)五万的,须通过镇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投标并提供施工合同书、会议记录、公示、工程验收报告、决算报告及合法的支出凭证等资料,方可入帐。

二十二、固定资产的冲销。固定资产出现损毁、被盗等情况的,必须及时逐级上报,经查实并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方可冲销。

二十三、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建全固定资产明细登记台帐,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由报帐员负责登记,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第七章 票据制度

二十四、本村(社)的各项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监制及统一印制的村级财务管理票据,由报帐员向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票据专管员申领,收据要求连号连本使用,填写时必须按排定的页数顺序填写,填写作废的收据不得撕毁,应三联保留齐全,并注上作废字样,以备查验。

二十五、付出业务的单据,分来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除所开列的内容要符合票据规定外。每张单据要分别由经手人、证明人、批财、理财人员签名,自制原始凭证还要加盖本单位公章。

第八章 档案管理

二十六、由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即村(社)帐镇管,与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签订委托协议。会计帐套先由会计委托代理中心统一保管,保管年限为5年,5年后再移交还本村(社)。本村(社)财务负责人应做好移交工作,建立财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做到安全保密、防火、防潮、防丢失。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二十七、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依照《村委会组织法》等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种有效形式。村民代表会议的主体或主要参加人员是由村民推选产生的村民代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会议内容:

1、 选举产生村民监督委会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 确定无法收回的集体欠款的核销。

3、 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

4、 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

5、 集体土地的租让。

6、 土地征(租)用补偿款的使用。

7、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筹集使用。

8、 村级经济项目的立项,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

9、 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建设工程。

10、 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涉及村民切身利益,事关村级发展的重大事宜

第十章 报表公开制度

二十八、委托代理中心根据本村送来的原始凭证按月编制会计报表,经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主任审核后盖章确认后。报帐员每月定期到会计委托代理中心领取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情况公布表。

二十九、财务公开内容: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村级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真实具体情况;专项建设(含“一事一议”)的资金预算情况;村级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情况;村干部工资、补助发放情况;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三十、财务公开的形式:

1、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置室外固定公开栏,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模式进行公布,即上墙公布。

2、在党员、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小组组长会议上公布。

3、根据报表内容制作网上信息公开表格,交与镇会计委托中心进行网上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