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根据《锡场镇党员轮训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安排对我村全体党员进行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强化党性修养,为脱贫攻坚、创文创卫、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强保证和有力支持。
二、培训对象
全体党员。
三、培训时间
分为6期,每期培训时间3天。第一期8月5日—7日,培训对象为溪头党支部党员;第二期8月8日—10日,培训对象为东围党支部党员;第三期8月11—13日,培训对象为三担党支部党员;第四期8月14日—16日,培训对象为石林党支部党员;第五期8月17日—19日,培训对象为石杨党支部党员;第六期8月20日—22日,培训对象为浦边党支部党员。
四、培训地点
锡场镇委党校石洋村分教点。
五、培训内容
每期第一天上午,9:00—11:00由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杨坤明同志做《党组织建设主题党课》的培训班;下午,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每期第二天上午,9:00—11:00由驻村领导陈有德同志做《乡村振兴主题党课》的培训班;下午,自学《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
每期第三天上午,9:00-11:00由石洋村驻村工作组组长黄奕鹏同志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的培训班;下午,自学《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
六、培训要求
1、开展党员全员培训工作,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品德素质和党性修养。
2、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与会人员座位保持适当间隔,不过度聚集。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不得参会。
3、学员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能请假,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要书面提出,村党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确保培训质量。
4、对于外出流动党员、年老体弱或因病因残不能参加轮训的党员,可采取寄发材料、组建微信学习群、推送信息、上门送学、一对一辅导等方式组织学习,对返家的外出党员要及时补课。
石洋村党委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