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走访慰问脱贫户,加强对脱贫户动态监测,监测其收入水平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
2.落实领取新农保养老金的脱贫户进行新农保生存认证。
3.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定期研究并积极推进巩固脱贫成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