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城西社区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现代公民理念,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宜居新社区,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民公约:
第一条 全体居民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现代公民理念。积极参加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学习活动。
第二条 每位居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不偷、不抢、不诈,远离黄赌毒黑,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三条 积极开展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和“无毒社区”、“文明社区”活动,搞好社区联防工作。
第四条 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第五条 在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邻里之间,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第六条 居民应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倡优生优育。
第七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消防、健身等公共设施。
第八条 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辖区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各户应加强对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教育。
第九条 居民要积极参与文明环境创建行动,打造整洁有序的公共环境。自觉讲卫生、护环境,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倒乱扔垃圾、乱泼污水、乱涂乱画、乱搭乱建、乱挂乱晒、不随地吐痰,积极营造整洁优美生活环境。
第十条 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不乱摆乱卖,做到文明经营。
第十一条 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鼓励广大居民爱护花草树木,尽量做到植绿、护绿。
第十二条 居民要文明礼貌待人,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提倡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十三条 社区居委会实行居务公开制度。
第十四条 本公约由社区居民会议通过后生效,由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居民代表、党团员及各界代表参加监督,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本居民公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城西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