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乡村振兴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建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整洁、优美的新农村,不断提高村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治意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村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廉洁自律,学法知法,热爱集体。
2、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关爱未成年人及特殊群体,保护未成年人及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利、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生产、生活、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人人有责,依规积极缴纳自来水费。
5、邻里之间要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互帮互助,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不造谣惑众,不搬弄是非,不仗势欺人,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
6、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从俭,不搞铺张浪费,节约办事,提倡勤俭持家,不搞陈规旧俗,不搞宗族派性,不搞赌博活动,不乱埋乱葬,不扰乱公共秩序,反对家族主义,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7、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到乡风文明,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二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8、维护村容村貌,搞好环境卫生,美化居住环境,人人有责,严格落实门前“三清”(清垃圾、清杂物、清路障),不得乱扔、乱堆、乱放,自觉做到生活垃圾入桶,门前屋后干净有序,环境整洁,禁止焚烧垃圾和乱抛垃圾,杜绝污染,无乱堆乱放,无露天粪坑,无暴露性和白色垃圾。
9、严格禁止生活污水乱排,不得向河塘沟渠倾倒垃圾和排放污水等,自觉做到塘内无漂浮弃物,水体清洁畅通。
10、积极维护环境综合整治及“四位一体”(农村公路养护,河道管护,村庄保洁以及绿化管护)长效管护机制,对障碍和影响“四位一体”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的行为,人人都有权制止和举报,举报情况一经核实,对当事人轻者给予教育批评,现场纠正;重者给予50一200元不等的积极处罚。
11、植树造林、美化环境,倡导义务植树活动,严禁未经批准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树木,违者按《森林法》给予处罚,严格禁止破坏村内绿化苗木,不得乱砍滥伐,自觉做到绿化范围内无垃圾,保持村庄绿化、美化、亮化。
12、自觉养路护路,维护道路畅通,不准在道路两旁搭建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不准在道路上打谷晒场,不准在路肩上种植作物,侵占路面,影响交通,如有违者立即予以清除,其清除费用由行为人承担。
13、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规划,若有擅自占用土地,不得未经批准乱搭乱建,对不服从规划和乱搭乱建的房屋,没有自行拆除的予以强制拆除,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耕地,人人都是责任人,禁止在耕地、河边、渠边、道旁取土、挖塘,违者按破坏土地资源处理。
14、服从村级组织管理,主动自觉缴纳卫生清运费和转运费等相关费,饲养家禽家畜主动看护和管理,家犬伤人主动赔偿;自觉维护河道畅通,不在河边设置渔网等障碍物,确保行洪安全。
1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审议主体:东升村民委员会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