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反腐败斗争的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必然要求将制度规范外化为具体可落实的责任,具体体现为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工作中,要贯通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把反腐败斗争同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贯通协同起来,发挥政治监督、思想教育、组织管理、作风整治、纪律执行、制度完善在防治腐败中的重要作用,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进一步健全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机制。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滥用。权力不论大小,只要配置不科学、运行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就可能被滥用并滋生腐败。为此,在科学授权方面,抓住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严格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确保权力法定、边界清晰。在规范用权方面,科学制定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权力运行过程透明化,确保权力按照既定程序运行。对于一些新兴领域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还存在制度短板的,抓紧制定切实管用的制度,避免因法规制度规定过于原则笼统,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出现“牛栏关猫”现象。在严格制权方面,把反腐败防线前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
进一步深化党和国家监督体制改革,实现协同高效。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在反腐败斗争上决不能留任何死角、任何空白,必须把监督贯穿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各个过程、各个链条,构建系统集成的监督机制,推进管党治党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既要严格执行制度,也要把遵规守纪内化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开展有针对性的党性教育、警示教育,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在全社会形成以文化人、以文润德、以文养廉的良好氛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厚植廉洁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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