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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东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6-03-06 15:52:37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揭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揭东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事项告知如下:

  一、未经许可,不准经营烟花爆竹。截止目前,我区没有批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任何单位、个人不准经营烟花爆竹。

  二、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同意或公安机关许可,全区范围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准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三、重拳打击,强化责任追究。对非法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网络销售和邮寄快递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打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加强宣传,倡导文明新时尚。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网络等,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营造人人参与打击涉及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烟花爆竹监督管理部门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110、0663-3296339

揭阳市揭东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