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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消防安全二十条
发布时间:2026-03-09 10:35:36

一、公共秩序与报警(第1-5条)
1. 会报火警:发现火灾迅速拨打 119,讲清地址、火势、有无人员被困。消防出警不收费。
2. 爱护设施:不损坏、挪用消防器材,不埋压、圈占消火栓。
3. 畅通生命线: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严禁设置防盗网等影响逃生的障碍物。
4. 严管危品:不携带易燃易爆品进入公共场所。
5. 文明祭祀:祭祀烧纸先清理周边可燃物,人走必须火灭。
二、环境整治与通道(第6-10条)
6. 严禁烧荒:禁止野外烧荒、焚烧秸秆,大风天停止一切室外动火作业。
7. 熟悉环境:进入公共场所先看疏散路线和灭火器位置。
8. 不占通道:停车不占用消防车通道,行车主动避让救援车辆。
9. 清理三堆: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房顶的柴草杂物,堆垛远离房屋。
10. 三清三关:日常做到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离人时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
三、居家生活红线(第11-20条)
11. 配灭火器:家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或设消防水源,并学会使用。
12. 安全用电: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13. 谨慎吸烟:不卧床吸烟,不乱扔烟头。
14. 管好火源:教育儿童不玩火,打火机、火柴放在小孩拿不到的地方。
15. 电动车禁令:严禁在室内、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或充电,严禁飞线充电。
16. 厨房安全:用火不离人,定期清理油烟机、烟道油垢。
17. 规范用气:不私改燃气管线,不在管道上挂重物;发现泄漏先关阀、再通风,严禁开关电器或打电话。
18. 畅通出口:自建房、出租屋疏散通道必须畅通,防盗网必须开设逃生窗口。
19. 拒绝“三合一”:严禁在经营场所(小作坊、店铺)内违规住人。
20. 科学逃生:遇火灾捂口鼻、低姿弯腰,走楼梯逃生,不贪恋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