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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发布时间:2026-03-10 16:20:16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王刚

来源:光明日报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自觉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中国共产党人为谁创造政绩、创造什么样的政绩、怎样创造政绩的问题。新征程上,深入理解和自觉践行正确政绩观,对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

政绩,就是为政的成绩、业绩、功绩、实绩。为谁创造政绩,是政绩观的首要问题,深刻影响着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根本方向与价值归宿。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决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观必须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这指明了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政绩的根本立场,为民造福是党员干部的最大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业绩好不好,要看群众实际感受,由群众来评判。”党员干部创造政绩的过程,就是践行初心使命、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过程。只有始终致力于为民造福,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才能赢得民心、守住江山。反之,任何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所谓“政绩”,都是在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可见,真正的好政绩,是那些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政绩;评判政绩的标准,应当是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实事,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否得到真正提升。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越是形势复杂,越要坚定人民立场。在谋划推进各项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时,必须坚持人民立场,把改善民生作为促进社会发展的重点,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稳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用老百姓的“满意度”提升发展的“含金量”。

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不计较个人功名,追求人民群众的好口碑、历史沉淀之后真正的评价”。政绩有“显功”与“潜功”之分。显功是即期见效、易于衡量的成绩,而潜功则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显现,但其作用往往是根本性、战略性和可持续的。与此同时,显功与潜功是辩证统一、相互转化的。今天的潜功,往往是明天显功的根基;显功的创造,又能为潜功的推进提供条件和动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义,就在于深刻理解并平衡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既通过打造显功满足人民群众当前的美好生活需要,也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默默耕耘那些关乎国家命运和子孙后代福祉的潜功,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