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 为规范本村村务管理,维护全体村民合法权益,保障村级事务依法依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2. 本村所有村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外来常住人员、村内经营主体,均应当遵守本制度。
3. 村务工作坚持村民自治、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公开透明原则,接受全体村民监督。
第二章 村民权利与义务
一、村民享有下列权利
1. 选举权、被选举权,有权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
2. 参与村务表决、议事,对村级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3. 知晓村级财务、集体土地、补贴发放、工程项目等村务信息;
4. 依法承包村集体土地,享受集体福利、惠民政策;
5. 人身、财产、宅基地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遭受侵害可向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反映维权。
二、 村民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村规民约,服从村委会合法管理;
2. 合理使用宅基地、耕地,严禁违法占地、乱搭乱建;
3. 爱护公共设施,维护村容村貌,禁止乱堆垃圾、污染环境;
4. 邻里和睦,禁止寻衅滋事、打架斗殴、造谣诽谤;
5. 依法履行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义务。
第三章 宅基地与土地管理
1. 农村宅基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建房必须先审批、后建设,未经批准私自建房一律按违建处置。
2. 耕地只能用于农业种植,严禁挖塘、建房、建厂、倾倒渣土,严禁撂荒耕地。
3. 集体土地流转、出租、征收补偿,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全程公示,补偿足额发放到户,村干部不得截留克扣。
第四章 村务民主管理
1. 村内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包含:集体资产处置、大额开支、土地发包、工程建设、公益项目。
2. 村委会每月公开村务、财务,公示补贴、低保、医保、养老、救济资金明细,接受村民监督。
3. 村干部严禁侵占集体资金、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违者依规追责,涉嫌违法移交司法机关。
第五章 社会治安与矛盾纠纷
1. 村内禁止赌博、酗酒滋事、邻里斗殴、高空抛物、私拉电线。
2. 村民发生土地、邻里、家庭纠纷,优先由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严禁越级缠访、非法聚集闹事。
3. 严禁非法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非法养殖、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第六章 环境卫生与乡村建设
1. 村民房前屋后保持整洁,垃圾定点投放,禁止随意排污、乱排污水。
2. 村内道路、路灯、水利设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损坏照价赔偿。
3. 红白喜事简办,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攀比、封建迷信活动。
第七章 奖惩与违规处理
1. 遵纪守法、热心公益、见义勇为的村民,村委会予以表彰。
2. 违反村规法律制度,村委会先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上报乡镇政府;涉嫌违法犯罪,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