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村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严格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村民自治原则,健全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自治组织运行,全面提升村级治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一、健全自治制度,夯实治理基础
严格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村级自治工作,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议事决策、村务监督等各项制度。明确村级自治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和管理规范,以制度约束村级事务运行,推动村民自治工作有序、规范、常态化开展,筑牢基层自治制度根基。
二、规范民主决策,保障群众权利
严格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流程。对村内集体资产处置、项目建设、惠民政策落实、公益事业开展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商议、依规决策,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切实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深化民主管理,推进乡风善治
常态化运用村规民约开展基层治理,积极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整治大操大办、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环境卫生整治、平安建设、矛盾调解、公益事业维护等村级事务,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升,持续涵养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强化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对村级决策落实、资金使用、事务开展等工作全程监督。严格落实村务、事务、事项公开制度,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主动接受全体村民监督,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基层矛盾问题,营造公开透明、民主和谐的基层治理环境。
五、提升自治水平,服务乡村发展
持续搭建村民参与自治平台,广泛发动村民、党员、乡贤、志愿者参与村级治理和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法治教育、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增强村民自治意识、法治意识、集体意识,全面激活基层自治活力,推动村级治理提质增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