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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湖居委8月份做好夏季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3 15:22:39

为有效预防和杜绝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
当前正值天气炎热,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防溺水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暑期青少年防溺水工作,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各村、学校、镇直单位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充分认识抓好预防溺水工作对于保护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立即行动起来,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严格加强防范,切实落实责任,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悲剧。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各村、学校、镇直单位要通过刷写标语、横幅等方式大力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切实落实警示措施。镇村干部在入户开展工作中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儿童家长及广大青少年增强安全意识,加强防范,自觉远离危险区域。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杜绝学生下河、下池塘戏水玩耍;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通过家庭访问、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积极联系学生家长,帮助学生家长提高监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指导家长采取有效的监护措施,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监管。
   三、进一步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各村、学校、镇直单位要在江河、湖库及池塘等有安全隐患的水域边设立安全警示标牌;各村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周边危险水域进行排查分析,主动采取各项措施尽力予以防范。加强巡查力度,特别是重点时段,对私自下水游泳的学生进行及时劝阻。
   四、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
各村、学校、镇直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分清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对宣传教育不到位、未设立警示标志、监管职责未落实而导致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必须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